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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简称"商业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简称"商业商会"),成立于1988年,是由中国商业界有代表性的企业、团体、人士组成的对外经济贸易组织,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设在行业中的贸促机构。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规则〉的通知》(贸促务[2010]5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系独立法人。
商业国际合作交流培训中心,是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98号)批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中央事业单位。
??商业贸促会、商业商会与商业国际合作交流培训中心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财务部、展览部、教育培训部和对外经贸联络合作部。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于1982年经中央书记处批准正式成立。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为国家一级学会。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回归学术再出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开展理论创新,组织会员并团结从事商业经济研究和关心商业经济理论建设的各方面人士,积极探索、创新社会主义现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理论,大力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根据2023年3月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再次纳入学科竞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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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通知

字体:   发表时间:[ 2010-03-01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中“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

与发展”和《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商商贸发[2009]540号)中“各类流通企业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的要求,

推广普及以移动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技术的应用,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中商会技能

鉴定中心[2009]11号),中国商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移动商务专

业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支持单位: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
 二、参赛对象:学习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及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物流管理、信息管理等专业

)的商科院校在校学生。
 三、竞赛组织: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移动商务专业竞赛执委会(

以下简称“专业竞赛执委会”),负责竞赛的统筹工作;专业竞赛执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商业联合

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专业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专业竞赛执委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
 各院校经申请可相应设立赛区,并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凡有意申请设立赛区的院校可登陆大赛网站,查询申

请条件,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专业竞赛执委会。
四、竞赛形式:本次专业竞赛设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两个组别。各组均设移动商务知识赛、移动商务创意策划赛、移动商务网站设计赛和

移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赛。其中移动商务知识赛为个人赛形式,由赛区组委会组织进行;移动商务创意策划赛、移动商务网站设计赛和移

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赛为团体赛形式,由 移动商务知识赛合格的选手自行组成团队(每个团队由3—5名选手组成),分选拔赛和总决赛

(即为本次专业竞赛的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分别由赛区组委会和专业竞赛执委会组织进行。
 五、赛前培训:为了提高参赛选手的竞赛水平,赛区组委会将组织相应的赛前培训,选手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六、竞赛时间:2009年3月-10月
 七、竞赛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制订竞赛标准并统一命题。
 八、奖励办法:
 (一)对知识赛合格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移动商务创意策划赛、移动商务网站设计赛和移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赛总决赛,按照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

等奖4名、三等奖6名和优胜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

心出具就业推荐函。
 (三)本次大赛活动还将设立最佳院校组织奖、最佳辅导教师奖等奖项。
 (四)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上述总决赛的竞赛结果。
 (五)总决赛获奖作品将被收录《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方案集(移动商务卷)》。
九、工作要求:请各院校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与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迅速成立本校赛区的竞赛组织领导机 移动商务知

识赛合格的选手自行组成团队(每个团队由3—5名选手组成),分选拔赛和总决赛(即为本次专业竞赛的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分别由

赛区组委会和专业竞赛执委会组织进行。
五、赛前培训:为了提高参赛选手的竞赛水平,赛区组委会将组织相应的赛前培训,选手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六、竞赛时间:2009年3月-10月
 七、竞赛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制订竞赛标准并统一命题。
 八、奖励办法:
 (一)对知识赛合格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移动商务创意策划赛、移动商务网站设计赛和移动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赛总决赛,按照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

等奖4名、三等奖6名和优胜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

心出具就业推荐函。
 (三)本次大赛活动还将设立最佳院校组织奖、最佳辅导教师奖等奖项。
 (四)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上述总决赛的竞赛结果。
 (五)总决赛获奖作品将被收录《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方案集(移动商务卷)》。
 九、工作要求:请各院校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与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迅速成立本校赛区的竞赛组织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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